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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要求,建立覆盖巡视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我们探索建立“全链条责任体系、全过程跟踪监督、全方位成果运用”的全周期管理模式,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走深走实。
推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首先要形成明确的责任体系。市委提出“班子建设到位、领导督导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成效评估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机制健全到位、警示教育到位”的整改要求,以拧紧责任链条传导压力。针对每轮巡察发现问题,市委书记与市级分管领导签订《巡察整改责任书》,督促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将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列入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提醒函,督促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扛牢整改责任。出台《中共滨州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办法》,清单式列出被巡察单位整改任务以及被巡察单位“一把手”整改责任,以职责清单扎实推动精准履职。在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中设置巡视巡察整改有关指标,推动整改成效体现到考核成绩上,体现到对干部的日常评价上,以考核督促责任落实。
推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需要强有力的监督做保障。工作中,我们不断强化全过程跟踪监督,依托“市委巡察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整改监督模块,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全程监督,形成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的闭环监督模式。“建账”就是建立反馈问题台账、被巡察单位整改台账、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台账、监督台账“四项台账”,对整改情况全程指导。“对账”就是监督部门对照监督台账,采取“一单位一清单、一问题一整改”方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逐条逐项推动落实。“查账”就是每轮巡察集中整改期结束后,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成效实地评估,以真查实究传导压力。“销账”就是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三方联审”,完成整改及时销号。“交账”就是定期向市委常委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改情况,将整改情况适时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推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需要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运用。工作中,我们注重未巡先改,选取市委巡察发现典型问题,通过印发《应警应戒》《巡察整改不到位典型问题事例》、制作巡察警示教育微视频等方式,教育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举一反三、未巡先改,持续发挥警醒警示作用。注重提升治理效能,针对巡察发现“一把手”问题,向各级“一把手”印发《巡察监督发现“一把手”常见问题提醒清单》,为“一把手”划出履职“红线”。深入剖析对村(社区)巡察发现的“微腐败”问题,出台关于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意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在媒体平台开设“巡察整改进行时”“党组织书记谈巡察”等专栏,营造严抓整改的浓厚氛围,持续放大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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