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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红民在十二届山东省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2-28       浏览量: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

奋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在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9日)

夏 红 民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总结2023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4年任务。刚才,省委书记林武同志作了讲话,对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落实。

  一、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示范带领全省上下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正确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以严的基调强化政治监督、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深化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提供有力保障。

  (一)统筹抓好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基石基础进一步夯实

  深学细悟凝心铸魂。用心用情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领导班子领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研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促学、党员自学“五学联动”机制,省纪委常委会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3次;省纪委监委分四个专题举办读书班和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专题研讨班,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专题党课、作廉政教育报告,组织纪检人的故事分享会、青年干部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严管严治锻造铁军。强化督导指导,将学习教育、检视整治贯穿始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纯洁思想、纯洁组织。省纪委监委召开3次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拍摄《铸剑》纪检监察干部警示片,印发典型案例通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言行、不当交往行为、打探干预跑风漏气等专项整治,制定外用人员日常管理监督等制度。聘任省监委第二届特约监察员。严肃查办岳德川、马玉星、肖德刚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用好方法提质增效。深入推进“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年活动,谋划开展“九项行动”。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厅级领导干部研讨班、处级干部培训班;研究制定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专业化能力教育培训框架,举办培训班2268个、培训13.1万人次。紧盯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重点任务,列出10个方面、46项重点调研课题,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领题调研、全体省纪委委员选题调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调研成果交流会、正反典型案例剖析会,选编优秀成果、促进转化运用。梳理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建立年度重点任务台账,抓主抓重、定期调度,确保件件落实。

  (二)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有力有效

  明确任务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工作安排,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盯“国之大者”,细化政治监督内容,跟进监督、靠前监督。深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建立“督纪巡”联动机制。深入开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制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和清廉民企建设“指导清单”,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紧盯问题推动政治监督精准化。坚决纠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配合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牵头制定《关于加强省属国有企业政治监督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国有融资平台金融风险防范和监督办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分违反政治纪律人员522人。

  健全机制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持续完善“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召开政治监督工作座谈会,制定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工作措施,首次评选专项监督创新案例。出台《政治监督活页建设管理使用办法》,全面建成省市县三级政治监督活页;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省纪委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821人次。

  (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面巩固

  突出重点严惩严治。协助修订《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制定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的实施细则》,加强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零容忍惩治腐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16万件,留置128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1万人。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省纪委监委处分省管干部66人,严肃查办崔洪刚、周立军、张锡君、邹川宁、尹鹏、刘荣喜、刘兆亮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经国家监委指定管辖,查办李庆义、王建宏、陈共炎等涉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省属国有企业“靠企吃企”问题、省属本科高校建设工程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配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审查调查行贿人员928人。开展“天网2023”行动,追回外逃人员71人。

  坚决查处“蝇贪蚁腐”。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严肃查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623起。推动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重复举报办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成覆盖省市县乡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深化运用业务外重点信访事项“双向移交、单向反馈”工作机制。

  源头治理净化生态。协助省委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436份。召开全省廉洁文化建设推进交流会、践行“两创”方针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研讨会,举办“清廉山东·手造蕴廉”专题展,促进廉洁文化理论研究,推动形成统一规范的廉洁文化建设体系。

  (四)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持续加固

  一刻不停狠刹享乐奢靡歪风。聚焦易发多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常态化紧盯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全省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982个,批评教育和处理3800人。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公开通报由风及腐、风腐一体典型问题。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修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汇编》。

  深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靶向纠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担当不用力、简单化“一刀切”、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制定《关于巩固基层治理不良现象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措施》。全省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018个,批评教育和处理6489人。

  (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纪律、强监督、重激励的氛围更加浓厚

  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推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必修课。深化分层分类警示教育,协助省委组织开展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召开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编辑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摄制教育片9部。充分发挥省廉政教育馆阵地作用,3.3万人到馆接受教育。开展“青廉课堂”等活动,加大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力度。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约谈督促、专项检查等方式,增强监督全覆盖有效性。改进党内谈话工作,省纪委监委负责人与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谈话34人。制定派驻监督工作指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共立案3633件,处分3679人。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完善问题线索集体研判工作机制,改进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工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11.49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占69.9%、第二种形态占22.9%、第三种形态占3.1%、第四种形态占4.1%(其中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的752人)。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会同省委组织部出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中建功立业的意见》。制定《关于在事故(事件)追责问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开展基层追责问责工作专题调研,编发《基层追责问责工作手册》,完善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长效机制。制定《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办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为1112名干部容错纠错,为2705名党员、干部和96个党组织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党员、干部案件152件,回访受处理处分干部1.23万人。

  (六)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巡视震慑力不断增强

  巩固深化政治巡视。修订《十二届省委巡视工作规划》。部署开展十二届省委第三、第四轮巡视,统筹安排常规巡视、机动巡视和提级巡视,深入揭示一批共性、深层次问题。完善组办会商机制,着力提高巡视质量。

  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省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综合情况汇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监督督促整改情况汇报,直接听取部分被巡视党组织整改情况汇报,压实各方责任。建立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三方联审”、成效评估、问责通报等机制。向分管省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移交159项重点问题和15份专题报告,2次通报市县板块共性问题,促进系统整改、标本兼治。

  深化上下联动和贯通协调。加强对巡察工作分类指导,市县共巡察1.85万个党组织,持续规范省直部门单位内部巡察。召开对村(社区)巡察工作调研推进现场会。聚焦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领域,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联动监督。深入推行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兼任巡视组不驻组副组长制度。创新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联动模式,授权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巡视组副组长,参加对驻在单位(含综合监督单位)的巡视。制定巡视机构与省委组织部协作配合办法,加强与审计等监督协调联动。深化巡视巡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应用。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日臻完善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召开2次会议,制定《2023年全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组织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启动向省属本科高校和省管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试点,完善省管企业、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与派驻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驻地纪委监委等协作配合机制。深化落实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省管企业、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问题线索处置研判指导会议制度。完成市县乡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制定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7年),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肃纪反腐。

  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协助省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促进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推动党组(党委)主动行使处分权。健全“组组”协同监督、“室组(企、校)地巡”联动监督机制。研究制定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意见,建立与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协调机制,省纪委监委机关已与相关监督主体建立19项协作配合机制。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推广应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码上举报”、“码上监督”,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健全纪检监察制度规范体系。开展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测试,编印《纪检监察业务规范性文件选编》、《图说纪检监察》、《图说纪检监察业务》,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审理提示和共性问题答复。修订年度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和指南,制定《山东省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指引(试行)》,建立完善制度机制35项。强化制度执行,开展法规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省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治监督还不够聚焦,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需要持续用力;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不够,一些重点行业领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为基层减负、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久久为功。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理论修养和政治能力还不高,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亟需提升;有的执行制度不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还有差距;个别甚至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灯下黑”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已经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还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二、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科学回答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的三个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这是我们党坚持“两个结合”推进理论创新取得的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篇章,标志着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

  这一重要思想彰显了我们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历史主动。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我们党必须勇于进行自我革命。自我革命成效直接关系党能否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成败。新征程上,只有通过自我革命祛杂质、强免疫、壮筋骨,我们党才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不断夺取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胜利。

  这一重要思想指明了我们党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的根源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这是我们党敢于自我革命的勇气之源、底气所在。正是因为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我们党才有了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才能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不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历经沧桑而初心不改、饱经风霜而本色依旧。

  这一重要思想表明了我们党贯通用好“两个答案”、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信心决心。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必然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这就决定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新征程上,只要自觉把人民监督和自我革命有机统一起来,实现自律和他律的良性互动、相得益彰,我们党就一定能够解决好大党独有难题、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

  这一重要思想找到了我们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实践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根本保证、根本目的、根本遵循、战略目标、主攻方向、有效途径、重要着力点、重要抓手和强大动力,既有战略安排又有工作部署,既有认识论又有科学方法论。新征程上,必须牢牢把握“九个以”的实践要求,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把党的自我革命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严密,把每条战线、每个环节的自我革命抓具体、抓深入,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 

  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必须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自觉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淬炼思想武器,深刻领悟这一重要思想的精髓要义、实践要求,从中悟规律、学方法、增智慧,做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推动者和示范践行者。要秉承坚定信念,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党完全能够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要扛起职责使命,带头贯彻自我革命要求,强化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为推动新征程党的自我革命展现新气象贡献力量。

  三、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推进现代化强省建设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工作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领纪检监察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根本遵循,必须学深悟透,融会于心、见之于行。要在深化上下功夫。实施思想政治建设“铸魂工程”,健全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主题主线,加强宣传解读,切实增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要在内化上下功夫。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会其中的道理学理哲理,在学思践悟中汲取奋进力量。要在转化上下功夫。将党的创新理论作为解决一切问题、推动一切工作的“金钥匙”,自觉从中找理念、找思路、找方法、找举措,强化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问题、深层次问题,用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成果。

  (二)精准有力深化政治监督,坚决扛起“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必须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推动全省各级对标对表、紧跟看齐。

  坚定有力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政治忠诚,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聚焦政治安全,坚决查处搞政治团伙、利益集团的人和事,坚决防止搞“小圈子”、“拜码头”、“搭天线”,及时消除政治隐患;聚焦政治责任,把监督重点放在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担当领导责任上;聚焦政治立场,督促党员干部坚决站稳党性立场和人民立场,始终为党尽责、为民造福;聚焦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从政治上看、政治上查,善于从工作偏差中查找政治问题、从苗头倾向中发现政治端倪,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举办提高政治监督能力专题研讨班,切实增强以“两个维护”统揽政治监督的能力本领。

  胸怀“国之大者”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围绕“三新一高”、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增进民生福祉等党中央大政方针,以及省委深入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等工作安排,靶向监督、精准发力,确保政令畅通、步调一致。持续深入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紧盯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重大工程,选取“小切口”集中开展整治,推动政治监督走深走实。

  健全政治监督制度机制。将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紧密结合起来,深化运用“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做好政治监督活页“建管用”。常态化开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回头看”,完善对跨地区跨部门重大战略的协同监督机制,确保贯彻到位。

  (三)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下大气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在保持高压态势上纵深推进。继续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坚决防止利益集团、权势团体向政治领域渗透。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持续抓好国有企业“靠企吃企”问题常态化监督整治。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瞄准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开展集中整治;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深化“天网”行动,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

  在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上纵深推进。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加强类案分析,督促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完善纪检监察建议的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新兴领域治理机制建设,促进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等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减少设租寻租机会。

  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上纵深推进。全面推动“清廉山东”建设,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丰富廉洁文化产品,确定一批廉洁文化示范基地,深入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

  在受贿行贿一起查上纵深推进。严惩行贿行为,坚决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健全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通报典型案例以正视听。严查利益链条,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强化对行贿、介绍行贿、洗钱等腐败关联犯罪的全链条惩治,严惩政治骗子,坚决铲除“围猎”这个政治生态污染源。

  在反腐败能力建设上纵深推进。加强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力有效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在办理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中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完善反腐败工具箱,加大审计等移送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推动用好缺席审判和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加大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甄别和查处力度。

  (四)一严到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作风建设始终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必须将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推动化风成俗、养成习惯。

  严防享乐奢靡反弹回潮。对违规吃喝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坚决防止金融、国企等单位公务接待“特殊论”。严防隐形变异,及时发现和查处“快递送礼”以及借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问题。完善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既“由风查腐”,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又“由腐纠风”,细查腐败背后的享乐奢靡等作风问题。持续压实纠治“四风”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以新风正气护航“走在前、开新局”。

  重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关键少数”,从领导机关抓起、领导干部改起,不断涵养求真务实、团结奋斗的时代新风。紧盯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现象,重点纠治口号响落实差、搞本位主义、做表面文章等问题。紧盯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着力整治贪大求洋、任性决策、躺平甩锅、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等问题。紧盯加重基层负担现象,深化治理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调研扎堆、工作过度留痕、任务层层加码、“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紧盯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现象,严肃查处急功近利、竭泽而渔、搞“政绩工程”、数据造假以及“新形象工程”等问题。巩固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健全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惩戒机制,推动党员、干部崇尚实干、不务虚功。

  (五)持续深化党的纪律建设,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保障,必须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

  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学必修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注重加强对年轻干部、新提任干部的纪法培训、廉政提醒,实现重要岗位干部纪法轮训全覆盖。推动把纪律建设情况列入模范机关创建和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增强运用“四种形态”的规范性。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加强对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的动态分析与监督检查,探索建立日常监督底稿制度,确保准确定性量纪执法。落实好党内谈话、谈心类谈话、侧面了解等制度,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准确把握政策策略,贯通融合纪法情理,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增强激励担当作为的有效性。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大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严查诬告陷害、关爱回访等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提高追责问责的精准性,健全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问责提级审核、问责案件评查等制度,防止和纠正基层追责问责泛化简单化、不精准不规范等问题,最大程度保护和调动党员、干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六)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更好发挥巡视综合监督作用。巡视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必须突出政治定位,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持续提升巡视巡察工作质效。

  扎实推进政治巡视巡察。统筹部署2024年巡视巡察重点工作,坚持板块轮动、整体推进,开展十二届省委第五、第六轮巡视。打破常规套路,穿插运用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巡视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巡察工作分类指导和专项检查,更高质量推进对村(社区)巡察。

  深入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优化巡视(巡察)办机构职能,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巡视巡察工作制度体系。开发建设智慧巡视巡察业务平台。

  持续优化巡视整改工作机制。加强对巡视整改的全周期管理,完善闭环式整改监督、成效评估、问责通报机制,拧紧责任链条。加强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的统筹督促,完善向分管省领导同志和职能部门通报巡视情况、重点问题和专题报告措施,完善巡视建议书制度,确保巡视成果运用最大化。

  (七)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成果,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改革创新是党的自我革命的应有之义,必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与时俱进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推动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同向发力。强化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深化“组组”、“校(企)地”协作联动。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加强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提高基层监督办案能力,提升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特别是“一肩挑”人员履职水平。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完善业务外重点事项联动处置、纪检监察重复举报常态化办理等机制,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细化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措施,督促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加强内部力量统筹,优化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力量配备。完善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查办案件提级管辖和指定管辖等制度,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扎实推进向省属本科高校和省管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开展审查调查的意见,探索推动地方纪委监委与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联合开展审查调查,做好垂管系统省级以下单位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和监察措施使用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基层纪委建设。加快构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推进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大数据资源中心、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用好监督贯通应用平台、检举举报平台等,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纪检监察各项业务。

  健全科学严密、系统完备的纪检监察制度规范体系。统筹做好制度“立改废释”,动态更新年度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和指南并组织专题培训,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持续加强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执行的指导评估,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纪检监察权。

  (八)发扬彻底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面对新征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光荣使命和艰巨任务,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强化最严格的自我约束和监督,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带头在政治思想上自我革命,淬炼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政治品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理论教育、党性教育,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转化成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省纪委常委会要以上率下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的培养和考察,引导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着力选拔长期奋战在艰苦岗位,关键时刻能扛重活、敢打硬仗、业绩突出的干部,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干部及时调整,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人才库,筹建成立省纪检监察协会。有序开展干部“上派下挂”、轮岗交流,完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链条。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打造富有纪检监察特色的机关文化,提升“铁军向党·铁纪护航”党建品牌效应。

  带头在能力作风上自我革命,练就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过硬本领。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年”活动,学好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紧紧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追责问责、追逃追赃等业务工作,组织务实管用的履职能力培训。强化作风养成,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决防止爱惜羽毛、当“好好先生”,坚决防止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坚决防止马虎懈怠、简单任性。坚定斗争意志,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无私无畏,在同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时勇于亮剑、敢斗善斗,始终在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事业中冲锋在前。

  带头在严管严治上自我革命,争当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的示范标杆。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严管体系,做细做实对干部的经常性监督。严格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的社会交往和网络言行,深化谈心谈话,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严密防范打探干预、跑风漏气等问题。常态化检视整治苗头隐患和不良倾向,找准纪检监察权力运行风险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对发现的问题抓到底、改到位、治到根。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为鉴、守牢底线,严格管好家人亲属。发挥好特约监察员作用,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坚决防止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和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坚决防止放弃原则、清廉失守,常态化清除害群之马、防治“灯下黑”。加强关心关爱,落实监察官职业保障配套制度,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安心履职、担当作为。

  同志们,砥砺前行不停步,自我革命再出发。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正确领导下,勇担使命、忠诚履职,一往无前、永不懈怠,奋力谱写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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