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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印发《关于“清风迎元旦 廉洁度春节”的通知》
来源:滨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量: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节点亦是“考点”,年关亦是“廉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区纪委印发《关于“清风迎元旦 廉洁度春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恪守纪律规矩底线,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通知》指出  

       要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抓好“两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确保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各级领导干部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形成“头雁效应”,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通知》要求  

      要明确底线约束,严守纪律规矩。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警惕意识和底线思维,警惕“腐败”披上人情往来的外衣,把节点当做锤炼廉洁观、弘扬文明观的“磨刀石”,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优良党风政风持续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两节”期间,严禁通过快递、电子手段或其它途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购物卡、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组织、参加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一桌餐”,违规租用、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在培训和会议期间违规聚餐、“不吃本级吃下级”、假借接待之名搞公款吃喝、违规公务(商务)接待,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公款购买高档白酒、定制酒等;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购买赠送节日福利或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严禁以考察调研、学习培训和党建活动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借机绕道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重点工作安排等方面存在推诿扯皮、优亲厚友、失职失责、弄虚作假等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禁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不遵守单位值班制度,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窗口单位对群众需求“推拖绕”;严禁搞文山会海、扎堆督查检查调研、工作过度留痕、任务层层加码、多头重复要材料填表格、“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行为;严禁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和其他违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

《通知》强调  

       要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标本兼治。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始终保持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深挖一层,风腐同查,严肃查处隐形变异问题,及时发现和查处酒驾醉驾、高档烟酒茶、“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等背后存在的享乐奢靡问题。要把纠治“四风”问题与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特别是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专项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整治、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及时整治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要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明知故犯、屡教不改、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同时倒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要坚持标本兼治,开展明察暗访,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作风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新时代廉洁文化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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