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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印发《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来源:滨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12-29       浏览量: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区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通知》指出,要提高政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带好队伍,严格家教家风,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反对铺张奢侈浪费。单位“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摆上重要日程,严明纪律要求,抓好“关键少数”,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纪委及省市区委有关工作要求,采取适当方式,打好廉洁“预防针”。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反对和纠正“四风”,强化责任落实,以上率下带动形成良好工作氛围,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满足群众节日物质文化需求、做好群众出行保障、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有关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要严守纪律规定,做到“十个严禁”。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推动全党以优良作风、严明纪律奋进新征程至关重要。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联谊会、庆典等活动;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利用内部接待场所搞隐蔽就餐聚会等违规吃喝;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车辆探亲访友;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各类红包、购物卡和各种有价证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餐饮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严禁组织参与各种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严禁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顾实际“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严禁值班饮酒、脱岗、空岗、漏岗、擅离职守和值班电话不畅通。

     《通知》强调,要紧盯突出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元旦、春节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区纪委监委将紧盯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下沉到商场超市、餐饮酒店、烟酒专卖店等重点场所,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处置问题,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围绕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整治层层加码、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扩大问题线索来源。紧盯责任落实,用好问责利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效。同时,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深化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加大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严查诬告陷害、关爱回访工作力度,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为建设更高水平富强滨州中心城区勇毅担当、全力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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