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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来源:滨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4-30       浏览量:

       4月29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监委和区委直接领导下,区监委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对党忠诚、人民至上的根本要求,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强力推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问责,深化标本兼治,用心用情纾民困、解民忧、护民利、暖民心,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报告介绍,区监委坚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强化组织协调,在扛牢职责与协同联动上同步发力;坚持问题导向,在整体推进与重点攻坚上靶向发力;拓展方法路径,在深挖彻查与创新模式上持续发力;巩固整治成果,在查处治理与整改反馈上精准发力,全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报告指出,区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体现到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与纠治“四风”相结合,持续推动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压紧压实基层治理的主体责任;坚持与执纪问责相结合,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坚持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一体推进“三不”建设;坚持与“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相结合,紧密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突出政治引领,强化业务能力建设,打造过硬铁军队伍,为建设更高水平富强滨州中心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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