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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关于建立“防容纠”工作机制为干事者“撑腰”的实施方案》要点解读
来源:滨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4-15       浏览量:

1建立“防容纠”工作机制有何意义?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明确“为什么容、容什么、怎么容”,营造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的氛围,推动党员干部积极为实施“六大战略”、推进“七大工程”、建设更高水平富强滨州中心城区不断开拓进取。

2“防容纠”工作机制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主要是在推进改革、探索创新、推动发展特别是破解难题过程中,有关工作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在推进过程中出现偏差失误。前提条件是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容错不是为了包庇错误,要划清因乱作为而犯错与因敢作为而失误的界限,区分干部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是要严格区分“主观无意”与“明知故犯”,“大胆改革”与“无视规矩”的界限。对于造成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事故、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不应纳入容错之列。

3“防容纠”工作机制实施主体有哪些?

       容错纠错考验的是各级党委(党组)和有关问责机关的政治觉悟和担当意识。

党委(党组)是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主体。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防容纠”工作机制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听取有关工作的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审定容错纠错的有关事项,既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又一级为一级负责、上级为下级担当,旗帜鲜明地为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干部在制度和规矩的范围内放心放手去干事创业、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真抓实干。

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以及其他具有问责职能的部门具体负责办理容错纠错工作事项。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全面履行职责,严格监督执纪,把握政策界限,对属于容错纠错的问题,通过规范程序、把握政策、妥善处理,合理容错、及时纠错、澄清保护,充分体现容错纠错机制的要义和导向,切实消除干部思想顾虑,鼓励干部积极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对符合容错情形的干部要及时容错,日常管理要体现组织温暖,考核考察要客观评价,选拔任用要公正合理;对因“公”犯错受到问责处理的干部,影响期结束后,要与其他干部一视同仁,该使用的大胆使用。要注重案例引领,作出示范引导,既避免不敢容不会容,又防止突破党纪国法底线,推动制度真正贯彻落实到位。其他具有问责职能的部门也要积极作为,认真执行容错纠错机制的有关规定和办法,严格落实容错纠错的工作要求,既保护担当作为的干部,又要对应该问责的行为严肃问责,防止混淆问题性质,确保容错纠错机制全面、正确落实到位。

4“防容纠”工作机制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个人主要指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党员公职人员。对全区各级非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非党员公职人员的容错纠错,参照本方案执行。

5容错情形是如何确定的?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区改革攻坚任务重,推动高质量发展极具挑战等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十一条具体情形(第十一条为兜底条款),涵盖了重点工作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创新驱动、保障和改善民生、招商引资、干部队伍建设、突发事件处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创造性开展工作等方面。在条款制定上,一方面避免僵化教条,对容错条件进行过多限制性的解释,导致条款形同虚设;另一方面突出正向激励作用,对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的“错”应容尽容,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

6如何正确实施“防容纠”工作机制?

       开展容错纠错要进行综合分析。在容错纠错过程中,要同时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多方面因素,对有关单位或个人在推进改革、探索创新、推动发展中出现的失误错误的行为性质和造成的损失进行精准界定。一要看性质,将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二要看动机,是为公的无意过失,还是为己的谋取私利,把敢想敢干与胡干蛮干区分开来;三要看条件,是因为客观条件不具备导致的失误和错误,还是主观故意导致的违纪违法行为;四要看程序,是否经过集体民主决策等相应程序,是否经过调研论证和风险评估;五要看政策,是否符合国家改革方向,有关政策法规是否明令禁止;六要看后果,是否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造成损失后是否主动挽回或采取补救措施。通过综合分析,切实分清界限,把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和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有机统一起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敢担当中创造新业绩,在善担当中展现新作为,在遵纪守法中作出新表率。

7“防容纠”工作机制的目标效果是什么?

       容错必须纠错,纠错与容错并举。容错重在更加科学地认识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或者错误,纠错则重在有效解决这些失误或者错误。在宽容和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单位或个人的同时,也要坚决防止搞纪律松绑、管理松懈。对发现的问题,要查清失误错误的性质、程度及原因,并与单位或党员干部的一贯表现相互比较印证。要本着有错必纠、有过必改的原则,及时做好纠错纠偏,有效消除和减少损失,保障改革创新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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