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当前位置:滨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 通报曝光 > 通报曝光
中共滨城区纪委关于3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滨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6-21       浏览量:

       端午佳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现将查处的3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滨城区卫生健康执法大队党建办主任赵明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私车公养、违规在接待中使用酒水问题。赵明君任市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在单位未配置公务用车的情况下,违规报销加油发票。在市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班误餐费及公务接待费中违规报销酒水费用。2022年12月,赵明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滨城区三河湖镇安监办主任、环保所所长苏新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津贴补贴问题。苏新民任三河湖镇劳保所所长期间,擅自使用个人保管的培训费支付其本人和劳保所工作人员的燃油费、交通费等费用并发放生活补助。同时,苏新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2月,苏新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滨城区第二小学安全办公室主任张学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23年1月,张学光在某小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2023年6月,张学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3起典型问题,涉及滥发津贴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反映出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党纪意识淡薄,明知故犯、顶风违纪,损害干部队伍形象。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反躬自省,严守纪律规矩,勤扫“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部署,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不断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把握节日特点,持续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严查违规违纪问题,同时,要密切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强监督强监管同向发力,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把节点变成作风建设的“加油站”,推动节日风气不断向好。

中共滨州市滨城区纪委 滨州市滨城区监察委员会 主办 技术支持:山东华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17043726号-1
办公邮箱: ljcd318@163.com 来信请寄:滨州市滨城区创业大厦1006 邮编:256600

鲁公网安备 3716020200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