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杨柳雪镇小范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范福平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范福平利用职务便利,截留收取的水费归个人占有,侵占集体资金。2020年7月,范福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沙河街道孔家村党支部原书记孔见见违规领取占地补偿款、侵占低保户低保金和工资款归自己使用问题。2017年12月,孔见见利用职务便利,以其父亲名义违规领取某项目占地补偿款。2015年至2016年,孔见见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侵占低保户低保金和工资款归自己使用,严重损害了党员形象。2020年9月,孔见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已全部退回。
以上典型案件,暴露出我区部分农村党员干部仍存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坚决整治。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从中吸取教训,严守纪律底线。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不断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加强对教育医疗、住房建设、低保养老等民生领域的监管,做到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坚决查处在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惠民等领域违规处置、侵占侵吞、私分挪用等严重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对突出问题、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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