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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滨城区纪委 关于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8       浏览量: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有效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通报如下:
  三河湖镇人大副主席墨建国酒驾问题。2020年6月4日,墨建国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墨建国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9月10日,滨城区纪委给予墨建国党内警告处分。
  滨北街道肖韩村党支部委员肖延军醉驾问题。2018年7月15日,肖延军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2019年9月3日,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因肖延军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情节轻微,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8月7日,滨北街道党工委给予肖延军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市中街道金卜党支部党员王焕柱醉驾问题。2019年8月14日,王焕柱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事发时其驾驶证因超分被暂扣,属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2020年7月22日,滨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焕柱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0年9月22日,市中街道党工委给予王焕柱开除党籍处分。
  从以上3起典型问题看,仍然有少数党员干部挑战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严重影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形象,并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摒弃侥幸心理,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管理,抓早抓小,早打招呼早提醒,严格规范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从严从快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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