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如下:
秦皇台乡东孙家村党支部书记张金国违规出借、坐收坐支、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5年7月27日,张金国未经村集体决议,违规将村集体资金2万元出借给他人;2016年1月,张金国未依规将借款人归还的1万元记入村集体账目,直接用于支付相关费用;2017年底,张金国将借款人归还的剩余1万元用于个人支出,直至2019年3月5日,才归还村集体。2020年8月,张金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杨柳雪镇袁凤楼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学峰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3月,刘学峰在任职期间,收取村民购买村委会旧办公室款5万元,未记入村集体账目,直接用于支付相关费用。2020年9月,刘学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坐收坐支典型问题说明仍有少数农村党员干部无视纪律规矩,对“三资”管理认识不足、执行不严,干扰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侵害群众利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农村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区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压实监管职责;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督促村级组织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和财务公开制度,不断提升农村“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大对农村“三资”管理中出现的坐收坐支、贪污挪用、处置不当、分配不公等问题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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