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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滨城区纪委关于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19       浏览量:

    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将查处的两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韩永军在危房改造审核工作中流于形式,未正确履职问题。2010年5月至2017年12月,韩永军担任滨城区建设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科科长期间,在危房改造审核工作中未正确履职,致使15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顺利通过审核并领取危房改造补贴,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019年4月,韩永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滨北街道办事处北闫家村党支部书记闫长福代替他人在报账凭证上签字问题。2011年5月至2018年8月,闫长福未征得村委会主任张某某、原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张某某同意,不正确履职,乱作为,代替两人在报账凭证上签字。同时,闫长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闫长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以及党群干群关系。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各级党委(党组)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立足自身实际,找准问题、精准施策、务求实效,在工作谋划、工作落实全过程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决不“走过场”“做虚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强化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整治力度,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环境保护问责、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结合起来,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我行我素、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做到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不断巩固我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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