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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滨城区纪委关于3起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6       浏览量: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推动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滨北街道南街南居委会党支部原书记兼居委会原主任王全民侵占集体财物问题。王全民任南街南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期间,将居委会春节、中秋节福利款36499元在集体账目中报销后占为已用,未实际支付他人货款。滨北街道党工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滨北街道陈哑吧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洪吉侵占集体土地、变相下账、挪用资金等问题。陈洪吉任陈哑吧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侵占村委会集体土地,未上缴土地承包费;套取集体资金未及时纠错;利用职务便利,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计入村集体账目报销;挪用集体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坐收坐支,变相下账。滨北街道党工委给予陈洪吉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依纪对其他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三河湖镇河西马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马洪熬在低保户动态管理等工作中不认真履职问题。马洪熬任河西马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在低保户排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能及时清退6户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户,致使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47734元;因工作措施不力,致使2016年3月建成的健身广场,至2019年2月期间无法正常使用,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三河湖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违规领取的低保金予以收缴。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资产;有的失职失责,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有的挪用资金、变相下账,暴露出个别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将手中的权力当作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严守纪律底线。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作为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政治任务,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确保民生政策落地落实,民生项目顺利实施,民生资金安全使用,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查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纪律审查、监察调查重点,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并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认真办理,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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