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切实形成互相监督、共同促进的良好执法办案环境,现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1.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三个规定”,全面掌握防止干预司法各项政策精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实践中严格执行。
2.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加强自我约束,规范履职行为,支持政法单位、政法干警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积极配合营造良好执法办案环境。
3.遇到请托单位或个人过问、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办理等情况,态度鲜明地予以拒绝,及时说明“三个规定”有关要求。
4.广泛宣传“三个规定”以及政法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营造有利于公正司法、规范履职的良好氛围。
滨城区纪委监委机关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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