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当前位置:滨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 廉洁滨城 > 廉洁滨城
推动片区协作联动机制 提升工作质效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25       浏览量:

    为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资源,强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履职尽责,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滨城区纪委监委打破地域界限,实行“片区协作”联动机制,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能力。

    整合资源,建立组织机构。按照“区域相近、力量互补、利于协作”的原则,将全区10个乡镇(街道)划片组建3个协作区,设立“1+1+3”模式的纪检监察协作组,即由1个区纪委常委或监委委员、1个纪检监察室、3-4个乡镇(街道)纪(工)委组成。按职责分工,区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牵头协调,统筹本片区内人员调配、信息交流、问题研判、联合检查、协作办案,实现“1+1+1>3”。

    传帮带训,破解业务不精。大力开展业务“传帮带”活动,采取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通过“点对点”培训、“一对一”帮扶,让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掌握问题线索筛选、调查取证、谈话笔录制作等审查调查技巧和程序。今年以来,分批次选派38名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到信访室、党风室、纪检监察室跟班学习、参与审查调查,让他们在实战中提高履职能力。

    联动发力,排除人情干扰。对协作区内收集和排查出的问题线索,由区纪委监委集中管理,防止因乡镇(街道)熟人多、圈子小等原因“跑、冒、滴、漏”。对于一般性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相关乡镇(街道)办理;重大或复杂问题,由片区协作组牵头,采取片区协作组领办、督办等方式,确定主办人和协办人,开展初核工作,有效排除了乡镇(街道)纪(工)委在工作中干扰多、阻力大、办案条件受限的现象。

    通过建立片区协作机制,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水平,有效解决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力量薄弱等问题,切实化解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难过“人情关”“面子关”等问题。

中共滨州市滨城区纪委 滨州市滨城区监察委员会 主办 技术支持:山东华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17043726号-1
办公邮箱: ljcd318@163.com 来信请寄:滨州市滨城区创业大厦1006 邮编:256600

鲁公网安备 3716020200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