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要求,7月23日下午,滨城区纪委监委机关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幕。会上宣读了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关于成立滨城区纪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批复》,表决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滨州市滨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按照工作程序,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与会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随后,第一届机关党委委员会、机关纪委分别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
会议指出,区纪委第一届机关党委委员会和机关纪委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牢记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在管党治党上勇于担责、积极履责、全力尽责,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机关纪委作为“纪委的纪委”,具有贴身监督的独特优势,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让机关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零距离、面对面、全天候的监督压力,协助好机关党委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给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干部。
会议强调,要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纪律建设,不断开创委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要将区纪委监委机关建设成为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为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富强滨州中心城区提供坚强保障。
当日,机关第一、二、三、四党支部分别召开选举大会,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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