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经区委同意,决定开展十届滨城区委第五轮巡察工作。本轮巡察派出4个巡察组,于2024年3月29日至6月30日,对彭李街道党工委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市西街道党工委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滨北街道党工委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区司法局党组、区统计局党组、区委党史研究中心、区渔业资源服务中心党组、区外事服务中心开展常规巡察。
一、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准确把握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坚定自觉拥护“两个确立”,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开展巡察监督: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二、反映渠道
巡察对象:
巡察滨北街道党工委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
电子信箱:bcqwxcz01@163.com
举报电话:18863080935
问题反映二维码:
巡察对象:
巡察彭李街道党工委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
区委党史研究中心
电子信箱:bcqwxcz03@163.com
举报电话:18863080937
问题反映二维码:
巡察市西街道党工委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
区渔业资源服务中心党组
电子信箱:bcqwxcz04@163.com
举报电话:18863080938
问题反映二维码:
巡察对象:
区司法局党组
区统计局党组
区外事服务中心
电子信箱:bcqwxcz05@163.com
举报电话:18863080939
问题反映二维码:
邮政信箱:滨州邮政88号信箱转第 X 巡察组
备 注:巡察组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
根据区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区管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共滨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鲁公网安备 3716020200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