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华,男,汉族,1969年5月出生,山东滨州人,大学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滨州市(县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滨城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等职。2005年9月任滨城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审判员;2009年8月任滨城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办公室主任;2013年4月任滨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科级审判员、办公室主任;2014年4月任滨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科级审判员、办公室主任;2014年11月任滨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正科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2018年8月任滨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8年11月至今任滨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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