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夯实文明城市创建基础,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坚持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点、市区文明城市创建问题反馈整改等情况,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督导,为创建文明城市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明确监督重点,传压力。区纪委监委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重点专项监督工作内容,由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党风政风监督室具体负责,并抽调多名业务骨干组成监督专班。监督专班按照上级文明城市创建任务指标和相关要求,认真梳理市创城办反馈我区的督办问题,特别是红、黄督办单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形成监督清单,分领域、分阶段监督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落实。
强化督导检查,促整改。区纪委监委监督专班通过日常督导、集中检查、随机暗访等多种方式,对8个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10个点位、166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详细查看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公益广告张贴等整改情况,深入各小区督查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楼道杂物堆放等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至社区及相关部门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共发现就整改而整改、工作不深入不具体等问题9个,问题均已督促整改。
严格问责追究,强震慑。区纪委监委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查处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不尽责等问题,对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导致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责任人予以约谈或问责,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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