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州市滨城区《关于建立“防容纠”工作机制为干事者“撑腰”的实施方案》出台,进一步完善了“防容纠”工作机制,划出干事创业的“安全区”,让干事创业者暖心前行。
为改革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据滨城区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滨城区坚持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挽救的原则,建立健全容错免责备案、容错审批、纠错改正等三项机制,打消干部“多干多错”的顾虑,用“可容与不可容”划出干事创业“安全区”和“不可为”的底线,给党员干部吃定心丸,更好地发挥减负增压“双向阀”作用。新的“升级版”容错纠错实施方案,将予以容错的情形细化增加至11项,还明确了4项符合容错情形可以不予追究责任的情形,5项不适应容错的情形。
探索建立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今年,滨城区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梳理近年来容错纠错的相关情形,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和“四种形态”政策界限要求,提炼总结全区关于容错纠错适用情形的具体事项,对新出台的“升级版”容错纠错实施方案,创新增加了提前备案机制,做到事前预防,遇需容错免责事项可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实事求是、一事一备的原则,对符合容错免责情形事项的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党员公职人员等,有需要容错免责备案事项的,向本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进行集体研究。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提交材料,由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分别报纪委、组织部门备案,对重大或复杂事项,召集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并向申请单位反馈备案情况。据滨城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创新实施容错免责备案机制,让广大党员干部可以放开手脚,在干事担当过程中,对提前预判因历史遗留问题等客观不可抗力原因或将出现容错事项,可提前向区纪委监委报备,予以容错,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审批纠错,精准审核规范事中事后流程。立足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容错和纠错并举原则,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容错纠错机制再升级,从提高容错免责工作的操作性和规范性入手,明确使用情形,实施主体和认定程序,推动容错免责机制深化细化具体化,营造了合力容错的良好环境,实现了“为什么容、容什么、怎么容”一体化。
“谁追责问责、谁负责容错”,责任追究机关在追责问责工作中,主动核实责任追究对象是否具有容错情形,对符合条件的,同步启动容错程序。在容错调查核实结束后,集体研究,对是否符合容错情形作出结论,符合容错条件的,视情分别作出从轻、减轻、免予处理或者不予追究责任处理。
同时,落实回访教育,把回访工作与日常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因人施策制订“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对曾经犯错的干部积极开展回访教育,通过谈心谈话,解压疏导,做好跟踪记录,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生活情况,切实做到政治上关心、思想上引导、生活上帮助,化解受处分人员心结,帮助干部重燃干事创业信心,为愿扛重活、敢打硬仗的干部撑腰鼓劲。
去年以来,全区共实施容错纠错7起,涉及7人;为6名干部澄清正名;对55名受处分处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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