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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滨城区纪委关于三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的通报
来源:滨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2-06       浏览量: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坚决遏制酒后驾车等违纪违法行为,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里则街道堰头李村党支部党员吴恩醉驾问题。吴恩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21年2月4日,吴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滨州市绿洲食品有限公司退休第二党支部党员卜凡树酒驾问题。卜凡树酒后无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受到罚款17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2月4日,卜凡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梁才街道皂户张村党支部党员张占锋酒驾问题。张占锋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5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2月4日,张占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酒后驾车绝不是小事,必然受到法律惩处和纪律处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重要节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使纪律法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绝不姑息,从严从快处理,并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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