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滨州市纪委、滨州市监委指定,滨州市滨城区纪委、滨城区监委对滨州高新置业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李建峰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建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企业管理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自定企业薪酬,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为掩盖违纪违法事实销毁账目,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犯罪。
李建峰身为中共党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理想信念丧失,不讲党性原则,擅权妄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数额特别巨大,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李建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