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滨州市纪委、滨州市监委对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卢跃林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卢跃林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报销个人费用,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强令国家工作人员违规行使职权,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司法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徇私舞弊,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涉嫌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犯罪。
卢跃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职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滨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滨州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滨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卢跃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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